新年度勞保紓困貸款26日起開辦 每人最高可借10萬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未借過勞保紓困貸款或已還清本息的勞工,若又有短期資金需求,可考慮申請新1年度的勞工紓困貸款。勞保局已公告「112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將於本月26日起至2023年1月7日受理申請,每位符合資格的勞保被保險人最高可申貸10萬元,該紓困貸款總額度為200億元。

勞保紓困貸款借款期間為3年,年息依1.718%計算,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勞保局試算,若借款10萬元,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43元,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408元。

勞保局指出,有意申請勞工紓困貸款的勞保被保險人,必須符合4條件,包括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112年1月7日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以及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但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不過,若勞保被保險人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的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不得申請紓困貸款。

勞保紓困貸款的申請途徑有3,包括臨櫃、網路或郵寄方式。核貸後自撥款日起,依據年息1.718%計息,並在每年1月及7月的第1個營業日,依據勞保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利率。

記者李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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