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公布最新五大銀行新承做放款統計:8月份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與華南銀行等五大行庫新承做房貸金額為571.65億元,較上月大幅減少119.44億元,月減幅達17.28%,不僅跌破600億元大關,更創下近3個月新低。
同時,因低利貸款比重下降,房貸加權平均利率微幅上升至2.321%,創近3個月新高;新青安房貸占整體新增房貸比重則滑落至41.88%,寫下近10個月以來的最低紀錄,顯示房市投機買盤退潮,市場交易動能逐步降溫。
從市場交易結構觀察,8月新增房貸動能明顯收斂,主要受季節性因素、政策效應及天候干擾等多重影響。農曆7月民俗月期間,民間多避免交屋過戶與看屋,加上颱風假影響實體審件天數;另一方面,7月份因趕搭前一波青安貸款補貼尾聲而出現一波集中簽約潮,拉高基期,隨著熱潮消退,8月六都建物買賣移轉棟數大幅月減逾兩成,進一步壓抑了整體房貸承作規模。
在房貸結構方面,新青安房貸撥貸金額在8月降至約239.4億元,占五大銀行新承做房貸比重由前月的45%以上降至41.88%。雖然新一階段青安方案持續針對青年家庭提供支持,但在主管機關與公股銀行全面嚴查人頭戶、防杜轉租及加強實質自住檢核之下,非自住投資需求已全面退出。由於利率較低的新青安放款份額縮水,推動五大銀行平均房貸利率微升至2.321%。
相較於房貸市場的降溫,銀行資金明顯轉向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統計顯示,五大銀行8月份「資本支出貸款」衝上1,218.26億元,創下逾4年半以來的新高紀錄,週轉金貸款亦維持在兆元以上高檔。這反映出在半導體與高科技產業出口動能帶動下,國內企業購置廠房設備與擴充產能的投資需求依然強勁,銀行授信資源正有效落實引導資金進入實體產業的政策目標。
面對房貸市場回歸自住基本面,專家建議購屋族應建立穩健的財務規劃。
目前房貸利率已確立在2.3%以上的高檔常態,申貸前應謹慎評估自身還款能力,維持充裕的自備資金;此外,由於多數銀行仍面臨不動產放款集中度與水位控管,審核作業與排隊撥款週期較以往拉長,簽約時需預留充分的交屋與核貸時間,新青安借款人更須恪守自住原則,切勿將房屋違規轉租,以確保自身的房貸權益。
各大行庫放款水位緊繃與央行持續緊盯不動產授信的環境下,不少購屋族歷經千辛萬苦拿到銀行的「核貸通知書」或完成簽約對保,便誤以為買房資金已經百分之百到位。
不過金融與地政專家發出警示:「核貸通過不等於安全上岸」。若買賣雙方因工程延宕、驗屋爭議導致拖過銀行的「房貸動撥期限」,借款人不僅可能面臨重新對保與重新聯徵回查,甚至可能遭到銀行收回核貸成數或調高利率,衍生嚴重的違約交屋風險。
地雷一:房貸核貸通知書「定有有效期限」,逾期動撥恐全案重審
依據 房貸核准後多久要動撥完畢?銀行核發的房貸核准條件並非永久有效。每家金融機構在借貸申請書或核貸通知中,均明確訂有「動撥有效期限」,實務上通常落在核准日起 30 天至 90 天不等。
若買方因預售屋工期拖延、二次驗屋修繕拉長,或買賣雙方產權移轉行政程序延宕,導致未能在有效期限內完成抵押權設定與撥款,銀行有權採取以下三種處置:
1.要求申請展延:由審查部門評估是否准許延長撥款期限。
2.要求重新對保:借款人與保證人須再次親赴分行重新簽署借貸契約。
3.撤銷原條件並重新送件:若此時恰逢央行調整信用管制、銀行放款水位告罄,或房屋鑑價出現變動,銀行可依法撤銷原本承諾的優惠條件,要求借款人重新檢附財力證明「由頭審起」。
地雷二:對保後至撥款前的「二次聯徵回查」才是真正試金石
許多借款人常犯的致命錯誤,是在完成對保後便立刻申請其他貸款。銀行在正式撥款入買賣雙方履約保證專戶前的 1 至 3 個工作天,風控系統常態性會啟動「預防性聯徵回查」。
銀行的主要審查重點在於防範「一屋多貸」與「突發性負債擴張」:
○若借款人在對保後、撥款前,私下向其他銀行申請信用貸款用作裝潢金、申辦汽車貸款,或密集刷卡分期購買家電,聯徵紀錄均會即時揭露。
○銀行系統一旦偵測到借款人的總負債比率(DBR 22)上升或收支比惡化,房貸過關不代表一切搞定!銀行得依契約條款在最後一刻縮減放款成數(如 8 成降為 7 成)、加碼放款利率,甚至直接暫停撥款,導致買方產生數百萬元的即期資金缺口。
釐清觀念:切勿將「貸後資金查核」與「動撥期限」混為一談
此外,部分網路社群常將「撥款後 2 週至 4 週的資金用途查核」與「動撥期限」相互混淆。分析指出,銀行撥款完成後,為遵循金管會與央行防炒房規定,確實會抽查撥款金流,確認款項是否實質用於支付購屋價金,防範轉入股市或人頭帳戶;然而,這屬於「貸後管理」範疇,與撥款前必須嚴格遵守的「動撥有效期限」屬不同層次,購屋人切莫本末倒置。
專家給予購屋與借款人的 3 大安全防禦指引
為確保資金順利交割、避免落入違約風險,房產與消金專家提出三大關鍵防禦策略:
1.鎖定核貸公文有效期,預留 2 至 3 個月緩衝:
在收到銀行核貸通知時,務必主動向承辦行員問清「核准條件的有效截止日期」,並對照買賣契約約定的完稅與交屋日,確保預留至少 60 天至 90 天的充裕作業期,避免因代書過戶排程稍有延誤即逾期失效。
2.對保後啟動「個人信用冷凍期」:
自簽約送件、對保至銀行資金正式匯入履保專戶之日止,借款人應維持最乾淨的信用軌跡:「不辦新卡、不增貸信貸或車貸、不頻繁分期、不更換工作、帳單準時全額結清」,確保撥款前的聯徵回查萬無一失。
3.驗屋瑕疵善用「交屋保留款」,勿隨意喊停撥款:
成屋或預售屋交屋若遇一般修繕瑕疵,應依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行使「交屋保留款」權利(通常為總價 5%),由履保專戶扣留尾款要求建商修復;切忌私自要求銀行全面扣發龐大的房貸主體,以免超過銀行的動撥期限,反而讓自己從受害者淪為逾期違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