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102025

金管會今(9)日提醒民眾,房貸壽險並非法令規定的強制投保項目,銀行不得將其作為核准房貸的必要條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不當勸誘或強制搭售。消費者在投保前,應依自身財務狀況與風險承擔能力,審慎評估是否有實際需求。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部分銀行在辦理房屋貸款時,會建議借款人投保房貸壽險,以確保若借款人發生意外,能償還未清的房貸。但此保險並非房貸審核的前提條件,購買與否應完全基於個人保障需求。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房貸壽險的五大重點:
1.非強制性商品
依 101 年函示,銀行不得將房貸壽險列為貸款條件,也不得要求民眾必須購買。
2.保障對象與受益人不同
被保險人多為借款人本人,受益人則是放款銀行,保險金主要用來清償未還的房貸,並非提供家屬生活補助。若要保障家人生活,應另行規劃其他保險。
3.遞減型設計
房貸壽險多採遞減型保額,隨貸款逐年償還,保障金額也逐年下降,與傳統壽險保額固定不同。
4.繳費方式彈性
保費可選擇一次繳清或分期支付,投保人應詳細閱讀保單條款,確保保費負擔合理。
5.解約須注意影響
若提前還款或轉貸而需解約,應留意解約金金額,以及重新投保時因年齡增加可能導致的費率上升,避免權益受損。
金管會強調,消費者享有選擇投保與否,以及自由挑選保險公司的權利。提醒民眾在考量投保房貸壽險時,務必先確認自身保障需求與財務規劃,切勿因誤以為「貸款必須」而被迫購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