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有民眾來電詢問,子女因失業或工作不穩定,無法支付房屋貸款本息,父母想要幫忙子女償還貸款,是否會課徵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以贈與論,因此應課徵贈與稅。
一名8年級生分享親身經驗,說自己的一個7年級家人在10年前購屋還算輕鬆,但過了10年、等到自己想買房時,房價卻飛漲,大嘆買房不易。
台北國稅局表示,由於父母無償代子女繳納房屋貸款的代償行為,不論是償還部分本金或利息,已使子女獲有財產上的利益,實質上與贈與現金或存款無異,應於當年度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時報繳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舉例,陳太太的兒子還有未繳清房貸600萬元,加上兒子目前沒工作,陳太太因想減輕兒子的負擔,而在今年度以自有資金替兒子償還剩餘貸款,在扣除掉112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後,陳太太應申報並繳納贈與稅356,000元【(600萬-244萬)x稅率10%】。
此外,若是買房送給子女,也免不了被課贈與稅;例如王先生在北市大安區買一間市價2000萬元的中古屋贈與子女,該中古屋依據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約1000萬元,因此贈與稅計算為(1000萬元-244萬元贈與免稅額)×10%=75.6萬元。國稅局提醒民眾,替自己家人清償債務,如房屋貸款、信用貸款或私人借款,因該行為已涉及贈與,務必申報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