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 宣布自 9 月 18 日起,將自然人第 2 戶購屋貸款最高成數上限由 6 成提高至 7 成(仍維持無寬限期)。針對交屋過渡期的適用疑義,央行最新發布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 -
中央銀行 正式定調兩大執行準則:尚未撥款的在途案件准予申請改貸 7 成;但 7 成為法規上限,各銀行仍「得自訂從嚴規定」。
核心重點速覽
1.在途案件准予重新適用:
凡於 9 月 18 日新制生效前已簽約、送審,但銀行尚未撥款的第 2 戶房貸案件,借款人得檢具證明向承貸銀行申請依新制重審,爭取將貸款成數提高至 7 成。
2.法定上限非保證額度,銀行得從嚴審核:
央行明定「承貸金融機構如有從嚴規定者,從其規定」。各銀行受限於《銀行法》第 72 條之 2 放款水位緊繃與個別風險控管,仍有權維持 6 成審核、拉高利率,或依「房屋鑑價與成交價取其低」核定成數,並非人人皆能貸滿 7 成。
3.打炒房防線不變:
依據 重大政策-中央銀行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新聞稿 - 中央銀行 與 央行房市管制鬆綁!第二戶房貸成數升至7 成,9/18 上路 - 果仁家,自然人第 2 戶房貸首期起即須本息攤還(無寬限期);名下有房者第 1 戶無寬限期;第 3 戶(含)以上與高價豪宅貸款上限一律緊扣在 3 成。
借款人實務行動建議
○在途戶速洽承辦銀行:
尚未對保撥款的借款人應儘速聯繫銀行專員申請重審追加額度,並確認作業時程是否影響交屋期限。
○評估現金流負擔:
以總價 2,000 萬元住宅試算,成數自 6 成升至 7 成,自備款現省 200 萬元;但因無寬限期,每月本息攤還增加約 7,800 元,務必確認月還款能力。
各大行庫放款水位緊繃與央行持續緊盯不動產授信的環境下,不少購屋族歷經千辛萬苦拿到銀行的「核貸通知書」或完成簽約對保,便誤以為買房資金已經百分之百到位。
不過金融與地政專家發出警示:「核貸通過不等於安全上岸」。若買賣雙方因工程延宕、驗屋爭議導致拖過銀行的「房貸動撥期限」,借款人不僅可能面臨重新對保與重新聯徵回查,甚至可能遭到銀行收回核貸成數或調高利率,衍生嚴重的違約交屋風險。
地雷一:房貸核貸通知書「定有有效期限」,逾期動撥恐全案重審
依據 房貸核准後多久要動撥完畢?銀行核發的房貸核准條件並非永久有效。每家金融機構在借貸申請書或核貸通知中,均明確訂有「動撥有效期限」,實務上通常落在核准日起 30 天至 90 天不等。
若買方因預售屋工期拖延、二次驗屋修繕拉長,或買賣雙方產權移轉行政程序延宕,導致未能在有效期限內完成抵押權設定與撥款,銀行有權採取以下三種處置:
1.要求申請展延:由審查部門評估是否准許延長撥款期限。
2.要求重新對保:借款人與保證人須再次親赴分行重新簽署借貸契約。
3.撤銷原條件並重新送件:若此時恰逢央行調整信用管制、銀行放款水位告罄,或房屋鑑價出現變動,銀行可依法撤銷原本承諾的優惠條件,要求借款人重新檢附財力證明「由頭審起」。
地雷二:對保後至撥款前的「二次聯徵回查」才是真正試金石
許多借款人常犯的致命錯誤,是在完成對保後便立刻申請其他貸款。銀行在正式撥款入買賣雙方履約保證專戶前的 1 至 3 個工作天,風控系統常態性會啟動「預防性聯徵回查」。
銀行的主要審查重點在於防範「一屋多貸」與「突發性負債擴張」:
○若借款人在對保後、撥款前,私下向其他銀行申請信用貸款用作裝潢金、申辦汽車貸款,或密集刷卡分期購買家電,聯徵紀錄均會即時揭露。
○銀行系統一旦偵測到借款人的總負債比率(DBR 22)上升或收支比惡化,房貸過關不代表一切搞定!銀行得依契約條款在最後一刻縮減放款成數(如 8 成降為 7 成)、加碼放款利率,甚至直接暫停撥款,導致買方產生數百萬元的即期資金缺口。
釐清觀念:切勿將「貸後資金查核」與「動撥期限」混為一談
此外,部分網路社群常將「撥款後 2 週至 4 週的資金用途查核」與「動撥期限」相互混淆。分析指出,銀行撥款完成後,為遵循金管會與央行防炒房規定,確實會抽查撥款金流,確認款項是否實質用於支付購屋價金,防範轉入股市或人頭帳戶;然而,這屬於「貸後管理」範疇,與撥款前必須嚴格遵守的「動撥有效期限」屬不同層次,購屋人切莫本末倒置。
專家給予購屋與借款人的 3 大安全防禦指引
為確保資金順利交割、避免落入違約風險,房產與消金專家提出三大關鍵防禦策略:
1.鎖定核貸公文有效期,預留 2 至 3 個月緩衝:
在收到銀行核貸通知時,務必主動向承辦行員問清「核准條件的有效截止日期」,並對照買賣契約約定的完稅與交屋日,確保預留至少 60 天至 90 天的充裕作業期,避免因代書過戶排程稍有延誤即逾期失效。
2.對保後啟動「個人信用冷凍期」:
自簽約送件、對保至銀行資金正式匯入履保專戶之日止,借款人應維持最乾淨的信用軌跡:「不辦新卡、不增貸信貸或車貸、不頻繁分期、不更換工作、帳單準時全額結清」,確保撥款前的聯徵回查萬無一失。
3.驗屋瑕疵善用「交屋保留款」,勿隨意喊停撥款:
成屋或預售屋交屋若遇一般修繕瑕疵,應依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行使「交屋保留款」權利(通常為總價 5%),由履保專戶扣留尾款要求建商修復;切忌私自要求銀行全面扣發龐大的房貸主體,以免超過銀行的動撥期限,反而讓自己從受害者淪為逾期違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