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擾民 金管會列無摺存款等十大常規交易類型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落實接地氣,避免反洗錢擾民,金管會再出招,提出十大常見的「常規或例行性交易」類型,並發函要銀行參考,對於這十種類型的交易,不要採取過多措施,以免擾民。

行政院長蘇貞昌強調政府要接地氣,對洗錢防制引來的民怨風波十分重視,為化解擾民爭議,金管會繼無摺存款便民措施後,日前再度發函要求銀行,針對客戶日常所需的交易類型,避免採取過多的措施,例如請民眾說明交易目的、資金來源等,干擾到交易的進行。

官員表示,金管會提出「客戶基於日常所需之交易型態例示」問答集,主要是希望供銀行參考,達到簡政便民效果,這也是落實洗錢防制強調的風險基礎原則,反洗錢重點應放在異常交易,避免資源錯置。

金管會並在函中提出十大常規交易類型,供銀行參考,也要求銀行強化行員對常規交易的認知,避免將多數交易,都以異常交易方式處理。

常規交易十大類型,包括第一,50萬元(或銀行自訂的額度)以下的有摺現金存、提款。

第二,3萬元以下的國內匯款及無摺存款。

第三,銀行認識且留有身分資料紀錄的客戶本人或代理人,所為的3萬元以上、50萬元(或銀行自訂的金額)以下國內匯款及無摺存款。

第四,代收付政府稅費:例如民眾或企業繳納所得稅、汽機車燃料費、國民年金保險費、勞工保險費。

第五,繳交公用事業費:例如民眾或企業繳交電信費用、水電瓦斯費。

第六,自行同名或關聯戶間的轉帳: 例如民眾從本人帳戶轉帳匯款至自行本人其他帳戶,或關聯戶(如父子或夫妻)間的轉帳;活存轉定存、定存轉活存。

第七,薪資轉帳交易:例如公司會計或出納定期以轉帳方式辦理員工薪資撥款。

第八,例行通常金額的交易:例如小吃店都是現金收入,每天中午收攤拿現金存入本人帳戶;社區管委會財委每個月都定期到銀行辦理提款或匯款支付保全費、清潔費;超商員工定期至銀行換小額鈔票或零錢等。

第九,辦理與一般民眾生活背景相符的日常交易:例如繳交信用卡費 (無溢繳)、房貸、學費、考試規費。

第十,季節性需求交易:例如農曆年前較大額的換鈔或提現交易。

官員表示,除這十大類型外,各銀行也可以依其業務特性及經驗,自行增列常規交易類型。

金管會強調,實務上,如果碰到常規交易類型,有異常情形,例如數人夥同至銀行辦理存款、提款或匯款,且客戶有神色異常等情形;交易金額或頻率異常等,仍應依銀行內部規定的檢視程序及申報標準,判斷是否應申報疑似洗錢交易。

記者邱金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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