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3.0 企業融資增4500億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行政院通過二一○○億元「紓困三.○」經費,其中增加企業融資保證四五○億元。經濟部官員表示,「紓困二.○」三○○○億元貸款額度已接近額滿,「三.○」新增保證將可再創造四五○○億元紓困貸款;而原先設定申請期間到九月十五日,據了解,目前也將延長到年底為止。

經濟部官員表示,該方案分為舊貸利息的補貼減免及振興期間的新增貸款,將各補貼利息一年、每家上限最多二十二萬元;而在因應租金及薪資貸款的「營運資金補貼」方面,則提供十成保證,每家最多五.五萬元,補貼利息六個月。

原先「紓困二.○」編列三○○億元挹注信保基金,其擔保將可創造高達三○○○億元新增紓困貸款,但目前已接近額滿。根據經濟部資料,截至二十二日新增紓困貸款已達二八九六億元,分別是一一○六億元營運貸款及一七九○億元振興貸款;家數分別達四六六七家及三萬家,利息補貼分別為一及十三.五億元。

而除新增貸款外,尚有三一五八億元舊貸展延,共有一萬多家申辦,利息補貼十一.八億元。

除了加碼銀彈,據了解,目前也擬延長申請期限;原先紓困貸款申請期間自三月十六日起到九月十五日止,但因擔保加碼,目前行政院也擬將時間延長至年底。

紓困貸款申請資格為受疫情影響企業,包括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及稅籍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或依法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例如攤販、家庭農林漁牧業者、家庭手工業者、民宿經營者等。

受疫情影響認定方式為,自今年一月起任連續兩個月,其平均營業額較去年下半年或去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十五%,皆可申貸。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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