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湊頭期成房市亂象 銀行審查恐降成數、買家自陷風險

<聰明貸款>

近期房市熱度回升,不少民眾在看屋時卻聽到房仲提出「頭期款不夠,可以先辦信貸補上」的建議。專家提醒,這種做法看似能讓購屋夢提早實現,但實際上是高風險的財務操作,等於同時背負房貸與信貸兩筆債務,利息壓力與違約風險都明顯增加,應該堅決拒絕。

所謂以信貸湊頭期款,是指購屋者為了補足頭期資金,不透過銀行房貸,而是另外申請個人信貸。由於信貸屬於無擔保貸款,利率往往高於房貸兩倍以上,若同時承擔兩筆貸款,等於用高利息的資金撐起低利息的房貸,長期下來總利息支出會大幅增加。

房貸專家指出,銀行在審核貸款時會合併計算申請人的所有債務,若先辦信貸,負債比提高,後續房貸成數可能被壓低,甚至被拒貸。這種「先信貸、後房貸」的順序,也容易造成交屋資金不足,導致違約或損失訂金。更嚴重的是,一旦市場利率上升或收入減少,雙重貸款負擔將成為壓垮家庭財務的主因。

除了利息與審核問題,專家也提醒,買房除了頭期款,還有稅費、裝修、家具、維修等隱藏支出,以信貸補頭期會讓後續生活資金更吃緊,沒有緩衝空間,一旦突發事件發生,風險極高。

金管會與銀行公會近年多次提醒,購屋貸款應以穩健的自備款來源為原則,不鼓勵透過高利率的信貸或循環信用方式取得頭期資金。銀行端在審核過程中也會查核資金來源,若發現頭期款來自信貸,有可能直接影響房貸核准結果。

房市專家建議,若頭期款仍不足,可考慮延長準備期、與賣方協商分期付款、或尋求家人短期支援,也可利用銀行提供的購屋前「預審」服務,確認可貸金額與負債比,避免事後臨時補資金的風險。

專家強調,房仲的角色應該是協助買賣雙方完成交易,而非設計高風險的資金操作。當遇到仲介建議以信貸補頭期時,消費者務必保持警覺,拒絕不合理建議。購屋是一場長期的財務承諾,理性規劃、量力而為,才是保障自己與家庭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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