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潮驚變退屋潮!換屋族尾款卡關退屋,律師示警:拒貸不代表能無責解約

<聰明貸款報導>

全台預售屋市場迎來完工交屋潮,不過在央行信用管制與銀行房貸水位吃緊的雙重夾擊下,原本預期的交屋潮正轉變為退屋潮。
最新實價申報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台預售屋解約金額高達 347.2 億元、解約件數達 2,189 件,雙雙創下近 3 年歷史新高。過去主打低首付、工程零付款的建案成為解約第一排重災區,更有換屋族在完成銀行對保後突遭拒貸,因無法如期撥款而面臨遭建商沒收數百萬元違約金的沉重困境。

房產專家指出,這波解約風暴的核心在於低首付槓桿斷鏈。
過去部分建案主打自備款僅需總價 5% 至 6%,吸引大量投資買盤進場,原盤算在工程期間轉約獲利;但隨著政策全面禁止預售合約換約轉售,買方被強制鎖定至完工交屋。如今面對第二戶限貸收緊、銀行房貸實質利率普遍升破 2.6% 至 3.0% 且排撥漫長,許多當初投入資金較少的買家無力補足後續數百萬元差額,在衡量長期利息負擔與資產風險後,寧可選擇放棄已繳款項讓建商沒收違約金,果斷停損解約。

除了投資客退場,政策緊縮亦衝擊一般自住換屋族。
實務上近期出現換屋買方以兩千多萬元購入新成屋,在配合銀行完成對保後,隔週卻突然接到銀行通知放款額度用罄無法承做;買方緊急洽詢其他銀行,卻面臨排撥期長達數月或利率大幅加碼,最終因未能在合約期限內完成尾款撥付,遭建商依約主張沒收最高 15%、高達 348 萬元的違約金。專業律師提醒,銀行拒絕放款並不代表買方能自動無責解約,若合約未事先約定貸款不足的處理機制,買方仍須負擔沉重的民事違約責任。

專家建議,面對房貸撥款塞車與違約風險,購屋人在簽訂預售契約時,應積極爭取加註「非因買方個人信用事由致房貸成數不足時,得無條件解除契約」之特約條款;即將交屋的買方更應提早 4 至 6 個月主動向多家金融機構送件預審,確認可貸成數與排撥期程,並準備充足的自有資金,避免因過度仰賴高槓桿而蒙受重大財務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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