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租、貸款條件、價值遞減 地上權住宅3包袱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當房價高漲時,地上權住宅因較所有權住宅便宜三十%至三十五%,常是購屋的選項之一;但房產業者提醒,地上權特有的地租、貸款條件,以及不可逆的價值隨著使用年限遞減,是地上權住宅造成民眾觀望的三大包袱。

房產業者指出,所有權住宅的持有稅為地價稅、房屋稅,而地上權是地租與房屋稅,前者地價稅稅率是千分之十,後者稅率則達三%至五%,兩者稅率有顯著不同。

至於貸款條件,一般所有權住宅若是首購,通常可以貸到八成,利率很大機率可適用最低房貸地板利率;但地上權最高貸款成數為七成,利率也較所有權住宅高出一至兩碼。

地上權住宅後期 房價增值難

且在房價上漲之際,所有權住宅可享受增值效益,地上權住宅前期雖也可享受到,但隨著使用年限僅剩一半,不但不具增值效益,價值將跟著年限遞減,剩餘使用期限越短、房價越低。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分析,北市土地價值與房屋價值比大約是六比四或七比三,地上權住宅沒有土地所有權,實際價值約為市價三至四折才算合理;但因業者標得地上權土地需繳納權利金,轉嫁權利金成本後,售價往往提升至市價的六五折至八五折左右,加上貸款成數低、利率高,且部分地上權案地租比周邊社區地價稅還貴,種種因素造成地上權住宅的自用市場難以做大。

但他指出,反倒是地上權商辦較為風行;若以投資出租的收益角度考量,因地上權住宅房價相對便宜,但租金水準與一般住宅無異,租金投報率較高,頗受投資人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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