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維持緊縮、各大商業銀行房貸利率普遍維持在 2.3% 至 2.6% 高檔水準的環境下,不少先前申辦在較高利率區間(或寬限期即將屆滿)的房貸族,積極尋求透過「房屋轉貸(轉移至他行借貸)」來降低每月利息支出或爭取額外資金增貸。
各大外商銀行與民營行庫近期亦紛紛祭出轉貸專案與數千元規費補貼搶客。
然而,理財專家與地政士深入精算示警:房貸轉貸絕非「新利率只要低一點就划算」,背後隱藏三筆可觀的實質外部規費成本,新舊銀行間的「房貸利差」至少需達到 0.3% 至 0.5% 以上,否則極易淪為白忙一場甚至倒貼手續費。
地政士與金融專員詳細拆解,房貸轉貸並非單純更換合約帳號,而是將整套抵押權重新塗銷並重新設定,申貸人必須承擔三大隱性外部成本:
政府法定地政設定規費與代書服務費(約 2 萬至 2.5 萬元):
政府法定地政設定規費向新銀行辦理抵押權設定時,地政事務所依「設定金額的千分之 1.2(0.12%)」收取法定規費。銀行設定金額通常為貸款金額的 1.2 倍,以貸款 1,000 萬元為例,抵押權設定金額為 1,200 萬元,政府規費即達 14,400 元;加上地政士代辦抵押權設定與原銀行塗銷的代書服務費(約 8,000 至 12,000 元),基本支出即突破兩萬元。
新銀行開辦手續費與鑑價帳管費(約 3,000 至 10,000 元):
新銀行開辦手續費與鑑轉貸視同新案件承作,新銀行會收取審查費、鑑價費與帳戶管理費,牌告標準多落在 3,000 元至 9,000 元不等。
原銀行提前清償違約金(致命傷,可高達數萬至十餘萬元):
原銀行提前清償違約金若原房貸合約仍在「限制清償期(通常為綁約 1 至 3 年)」之內提前結清轉走,原銀行將依合約收取提前還款本金餘額的 0.5% 至 1.5% 違約金。以 1,000 萬元房貸為例,違約金最高可達 15 萬元,任何轉貸利差都無法彌補。
理財專家以實際案例進行「回本時間試算」:假設借款人剩餘房貸 1,000 萬元、還款年限剩 20 年、且已過綁約期(無違約金),整套轉貸總成本約在 30,000 至 35,000 元。
◎情境 A(利差僅 0.1%):若利率從 2.4% 轉貸至 2.3%,第一年節省利息僅約 9,500 元,需要長達 3.5 年以上 才能打平成本,若未來幾年內有換屋或大額還款計畫,實質上完全沒有省到錢。
◎情境 B(利差達 0.4%):若利率從 2.6% 轉貸至 2.2%,第一年即可省下約 38,000 元利息,不到 1 年即可完全回收轉貸規費成本,後續每年實質省下近 4 萬元利息,此時轉貸才具備實質經濟效益。
專家特別傳授房貸族最聰明的起手式:「轉貸不是第一步,向原貸款銀行爭取專案降息才是零成本捷徑!」 借款人可先向 1 至 2 家他行取得正式評估的優惠利率條件,以此為談判籌碼致電原往來銀行的房貸業務主管,表明他行願意給予更低利率,詢問原行是否有留客降息方案。
各銀行為防止優質授信資產流失,多設有專案調降利差權限,往往能直接專案降息 0.1% 至 0.3%,且無須重新設定抵押權、免繳地政規費、免代書費,一通電話就能達成真正「零成本省息」的最佳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