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車位應注意其屬性

<資料來源:好房網News>

由於台灣經濟的蓬勃發展,自用汽車成為家家戶戶必備之交通工具,但因停車空間供需不平衡,致使大都會區停車位「一位難求」。國內近幾年來所興建的房子,絕大部分均有附設車位,甚至還有以「一屋雙車位」來作號召,雖然建管法令也一再提高建築物附設車位的標準,但消費者在購屋的時候,仍免不了要面臨停車位的種種問題,形成新一代的購屋焦點。


論及停車位的問題,首先就必須弄清楚停車位的屬性,按照現行建管及登記法令的規定,停車位大約可分為下述三大類:

一、法定停車位:

所謂「法定停車位」係指根據建築法規定之標準所設置之停車位,此類停車位係屬建築物之共用部分,只能以「公共設施」方式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即在辦理產權登記時只能登記為「公共設施」,產權由擁有停車位的住戶所有;未買車位之住戶就不須分攤持分。故只能做主建物之公設,當然不能出售予集合建築所有權人以外之第三人。

二、增設停車位:

所謂「增設停車位」係指起造人除了根據建築法規定之標準設置法定停車場外,在建物之其他空間增加設置其他停車位之謂。此類停車位因非屬共用部分,故起造人可將之登記為獨立產權出售予集合建築所有權人以外之第三人,或將之併入公共設施登記亦可。

三、獎勵停車位:

所謂「獎勵停車位」係指建築物起造人根據政府所頒發的「建築物增設室內停車空間鼓勵要點」所興建的室內停車空間。此類「獎勵停車位」並非建物的共用部分,因此可以單獨編列建號,核發建物所有權狀,當然也可以出售給該棟集合建築所有權人以外之第三人。

消費者於購買房屋及停車位時,除要注意停車位之屬性外,還要注意所購買之停車位在設備上是屬於機械式或平面式,且進出停車位的管道是屬於坡道式或升降機式。一般來說,停車位最好是坡道進出的平面式車位,因為不但進出及停放的風險較小,且日後不必再負擔機械的管理維護費用。如果所買的車位是機械式,還得注意機械的格式及操作方式,尤其要注意停車格位的淨空間,也就是停車位的寬度及高度是否能停得下自己的愛車?

此外,在購置停車位的時候,還要注意自己所買停車位的位置,與建管機關在使用執照竣工圖上所核准的停車位位置是否相符?在處理實務上,可要求建商或賣方出示建照執照設計圖或使用執照竣工圖,以查明主管機關所核准的停車位數量、編號及位置,並確認自己所買的車位編號及位置是否與設計圖或竣工圖上的記載相符,並將設計圖或竣工圖有關車位的配置部分影印做為買賣契約書的附件,以避免日後衍生糾紛。

購買停車位除了注意上述的要點之外,還要清楚未來車位的管理及使用模式,例如:公共設施的車位,未來係採用租用或抽籤?未來是否須繳交管理費?車輛進出是否須透過管理員來操作等等;亦或停車位產權以「共有」持分登記,須注意是否有「分管契約」及該契約之效力,最好均能於事前釐清。

文/張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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