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保法)將於今年8月底正式納管融資租賃公司,小型車輛融資業務將成為第一線受到監管的領域,引發市場高度關注。業界在去年經歷中古車融資業績大減800億元的震撼後,雖面臨外界質疑與立法壓力,仍選擇調整結構、強化內控,持續穩健推進車貸等消金業務。
根據租賃公會統計,2024年全體租賃業承作業務量約7,241億元,年減3.7%,為金融海嘯後近14年來首見衰退。衰退主因之一,即為外界廣泛批評的中古車融資市場業績大幅萎縮。即便如此,租賃業者如日盛台駿仍選擇加碼個人消費車貸業務,持續將其列為重點拓展領域,採取「重質不重量」與「穩中求進」策略,反映產業對該業務長期發展仍具信心。
不過,伴隨融資市場擴張,市場亂象亦日益嚴重。許多創業者、信用不良者轉向融資公司貸款,卻因業者審核鬆散、利率與手續費過高,導致消費糾紛頻傳。近年每年與融資公司相關的消費申訴件數多達300至400件,其中七成為無法提前解約或清償成本過高問題,凸顯制度性監理缺口。
對於應否訂立《融資公司法》專法,政府與民間看法分歧。主管機關認為,融資公司不吸收存款,納入金保法已足夠,且該法最高罰則達千萬元,具相當震懾力。然而,立法院內多位民意代表及金融法學者則強調,金保法僅為「子法納管」,抽象且效力有限,難以從根本解決融資亂象,主張應盡速推動專法。
回顧歷史,台灣早於2008年即曾提出專法草案,但因逢金融海嘯而中止。直到2024年,主管機關再度啟動專法可行性研究,並預計於年底前完成報告。短期內,主管機關將透過強化利率與費用揭露、不當催收管制等方式,試圖填補監理空白。
國際經驗亦提供值得借鏡的模式。英國以《消費信貸法》建立牌照制度與冷卻期保障,日本則以《貸金業法》設限放款額度與加強資訊揭露,成功提升市場透明度並減少債務風險。相較之下,台灣現行做法仍顯薄弱。
目前,業界如銀行公會已試圖透過自律規範補位,包括制定授信守則、強化風控與揭露機制,但此類規範欠缺法律約束力,對違規者難以有效懲處,專法立法的必要性愈發明顯。
從長遠來看,建立《融資公司法》不僅有助於明確界定業者屬性與監管層級,更能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強化產業信任機制,促進金融創新與穩健經營並行,打造健全的消費金融生態系。
租賃業近三年業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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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金額(億) | 年增率(%) | |
2024 | 7241 | -3.7 | |
2023 | 7518 | 3.7 | |
2022 | 7252 | 13.0 | |
資料來源:租賃公會統計租賃業務承作契約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