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不誤傷!「地上權貸款」央行:新青安、換屋族皆適用

<聰明貸款報導>

針對近期外界反映,部分銀行因應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對「地上權住宅」貸款態度轉趨保守,導致部分自住客面臨核貸困難。中央銀行於昨(15)日特別發布說明,重申「地上權住宅」貸款若符合特定條件,將不計入信用管制限制範圍,籲請金融機構應依據授信原則,核實辦理。

央行指出,自實施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以來,目標在於抑制房市投機與囤房行為,但也高度重視「無房自用」民眾的權益。針對性質特殊的「地上權住宅」(僅擁有房屋使用權,無土地所有權),央行明確界定以下三類族群不受限貸令(如降成數、無寬限期)之影響:

1.符合「新青安」貸款資格者: 借款人若符合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之申請條件,即名下無自有住宅且符合年齡、所得等規定,其申辦之地上權住宅貸款,不受第二戶或高價住宅等信用管制限制。

2.名下無房或繼承取得者: 借款人名下無其他房屋(含透天、公寓等),或僅持有「繼承取得」之房屋(且該繼承房屋之房貸不計入戶數),在申辦地上權住宅貸款時,可視為首購自住需求,排除於管制措施之外。

3.切結換屋之實質自住客: 針對名下已有一屋,但因家庭因素(如就學、工作)需購買地上權住宅作為新居者,若與承貸銀行簽署切結書,承諾於撥款後一年內出售舊屋,亦可比照第一戶貸款條件辦理,不受第二戶限貸令之成數限制。

央行官員強調,地上權住宅因無土地持分,長期以來具有「價格親民」的特性,是許多青年與弱勢族群解決居住問題的管道之一。銀行在辦理此類貸款時,應將其與投資炒作案件區隔,避免「一刀切」的風險控管誤傷剛性需求。

同時,央行也提醒金融機構,雖然上述條件豁免於信用管制,但銀行仍應依據借款人之授信風險(如收入負債比、信用評分)進行專業評估,以維護金融體系之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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