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恐無法申請新青安貸款

<聰明貸款報導>

不少民眾購屋時為了兼顧「收益」與「自住」,選擇購買仍在出租中的物件,卻在申請新青安房貸時遭拒。財政部近日明確指出,只要房屋登記時仍有租約存在,即便買家打算等租約屆滿後自住,也無法申請新青安優惠貸款,更不得享有利息補貼。

根據規定,申請新青安房貸者,須符合「自用住宅」條件,若購屋時房屋已有承租人,即構成「轉租」,違反貸款政策精神。財政部強調,申辦資格以建物登記謄本的日期為準,若該房屋在謄本登記日起六個月內完成購置,即屬有效申請範圍,但「租約未屆滿」將使申貸資格直接喪失。

有民眾反映,購屋時曾被代書或賣方以「租約穩定、收益保障」作為吸引條件,計畫等約滿後再申請新青安,但最終仍遭行庫拒絕。財政部提醒,購屋者若先以一般房貸承作,日後再「自行改貸」新青安,依現行規定也不適用利息補貼,形同失去優惠資格。

目前新青安提供0.5個百分點的利息補貼,貸款利率為1.775%,明顯低於一般首購利率2.2%或銀行常見房貸利率2.4%,因此條件嚴格審查也勢在必行。

嚴審風暴擴及舊青安 公股行全力查核防炒房

為防杜人頭戶及投機炒作行為,八大公股銀行近月來加強查核新、舊青安房貸戶。各行指出,目前查核中不合規件數均控制在2%以下,其中違規主因為「轉租」,而非人頭戶。

公股行高層表示,青安房貸原意在協助真正有自住需求的年輕人與家庭,為確保政策落實,銀行不僅要求申請人填寫「自住切結書」,更透過「事前、事中、事後」三道關卡進行審核,包括申請人背景、房屋使用情況及後續實地勘查等,並配合政府跨部會資料比對,查核出租、所有權異動或營業使用等情況。

第一銀行統計,自新青安開辦以來截至2024年9月底,不合規案例占比不到2%,多為出租使用所致。華南銀行則指出,將持續利用租金比對與所有權查詢等資料,配合內政部進行交叉查核。彰化銀行也表示,對於違反規定的貸款戶,將依法追回補貼利息並協助轉貸其他合適方案。

特殊情況仍可申請 天災損房與「幫爸媽貸款」不影響

財政部補充,若民眾手上唯一持有的房產為天災受損的半倒住宅,並有相關證明文件者,即使再購新屋,仍可申請新青安貸款。另外,部分民眾擔心過去曾以自己名義替父母辦房貸會喪失資格,財政部則明確表示,只要名下、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名下均無自有住宅,或屬單身身分,仍具備「一生一次」的新青安資格。

整體而言,截至今年5月底,新、舊青安共撥貸逾46.5萬戶,總金額達新台幣2兆3,730億元。政府與金融體系持續強化資格把關與查核作業,避免貸款資源遭濫用,回歸政策本質——真正協助有購屋需求的家庭穩定落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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